即将到期的汕尾居住证需要办理签注,在居住地的派出所即可申请办理,下面和小编一起来了解下详细的办理流程。
办理条件
居住证每年签注一次,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连续居住的,应当在居住每满一年之日前一个月内,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乡镇、街道承担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的机构办理签注手续。 逾期未办理签注手续的,居住证使用功能中止;补办签注手续的,居住证的使用功能恢复,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的居住年限自补办签注手续之日起连续计算。
办理材料
交验申请人居民身份证、居住证以及居住地住址或者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
办理流程
1、 公民本人或代办人应当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乡镇(街道、社区)流动人口服务中心申请办理居住证,填写《居住证申领表》,交验上述办理材料。
2、相关部门及时受理、核对、录入、传输、制证;
3、申请人到材料提交地,即所属辖区公安分局办事大厅或派出所或社区服务中心领证。
温馨提示:
1.逾期未办理签注手续的,居住证使用功能中止;
2.补办签注手续的,居住证的使用功能恢复,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的居住年限自补办签注手续之日起连续计算。
办理时限及费用
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以内。
办理费用:不收费。
办理地点
上班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 早9:00-17:00
居民现居住地所属公安户籍派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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