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本地宝 > 办事指南 > 汕尾社保 > 汕尾生育保险 > 汕尾生育保险报销办理指南
汕尾生育保险报销办理指南
2015-04-01 10:09【我要纠错】

汕尾市生育保险报销办理需要满足什么条件,提交什么材料呢?生育保险报销的标准是怎么样的?本地宝小编为你提供汕尾生育保险报销办理指南。

报销标准

1、生育保险基金以生育津贴形式对单位予以补偿。

补偿标准为:女职工妊娠7个月(含7个月)以上顺产分娩或妊娠不足7个月早产的,享受3个月的生育津贴;难产及实施剖宫产手术的,增加半个月的生育津贴,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一个婴儿,增加半个月的生育津贴;妊娠3个月(含3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流产、引产的,享受1个半月的生育津贴,妊娠3个月以内因病理原因流产的,享受1个月的生育津贴。

生育津贴以女职工产前或计划生育手术前12个月的生育保险月平均缴费工资为计发基数。

2、生育营养补贴与围产保健补贴

凡符合享受国家规定90天(含90天)以上产假的生育女职工可享受生育营养补贴300元、围产保健补贴700元。

3、一次性生育补贴

原在单位参加生育保险的女职工失业后,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生育时,可享受一次性生育补贴。

一次性生育补贴:流产400元、顺产2400元、难产和多胞胎生育4000元,对参加生育保险的男职工,其配偶未列入生育保险范围,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生育第一胎时,可享受50%的一次性生育补贴。

4、职工产假津贴

生育津贴补偿到单位,参保女职工产假期间本人基本工资、奖金及福利费由单位照发。

5、计划生育手术费

包括因计划生育需要,实施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流产术、引产术、皮埋术、绝育及复通手术所发生的费用,列入生育保险基金结付范围。

汕尾市生育保险女职工的报销标准

汕尾市生育保险男职工的报销标准

报销条件

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用人单位为职工累计缴费满1年以上,并且继续为其缴费;

2、符合国家和省人口与计划生育规定。

汕尾市生育保险共保内容

报销材料

1、享受待遇人员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财税部门印制的加盖医疗机构财务印章的医疗费用专用收据或发票原件;

3、与收据(发票)金额及日期相符的医疗费用明细清单原件;

4、加盖医疗机构印章的疾病诊断证明原件;

5、加盖医疗机构印章的出院小结或门诊病历原件及复印件;

6、计划生育服务证或由我市计生部门提供的相关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7、婴儿出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8、已领取《就医确认凭证》的参保职工还需提供《就医确认凭证》原件;

9、享受待遇人员的社会保障卡原件和复印件。如未领取或未激活社会保障卡的,须提供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活期存折或卡面上有姓名和账号的借记卡或由发卡银行的卡号对照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相关材料:

10、在非选定医疗机构急诊、抢救分娩或流产的参保职工还需提供经社保经办机构核准的急诊、抢救证明;

11、社保机构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代办另需材料: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办理流程

1、女职工怀孕后、流产或计划生育手术前,由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携带申报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

2、工作人员受理核准后,签发医疗证;

3、生育女职工产假满30天内,由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携带申报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办理待遇结算;

4、工作人员受理核准后,支付生育医疗费和生育津贴。

汕尾市生育保险医疗费及生育津贴的一般规定

汕尾市关于生育保险能否转移和补办的常识问题

办理时限及地址

办理时限:15个工作日

办理地址:

汕尾市社会保险管理局

地址:汕尾市区汕尾大道中二轻大厦四楼

电话:0660-3360131

陆丰市社会保险管理局

地址:陆丰市龙潭路中段

电话:0660-8836708

汕尾市各区社会劳动保险管理局地点及联系电话一览

 

手机访问 汕尾本地宝首页

  • 汕尾男方陪产假多少天?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享受八十日的奖励假,男方享受十五日陪产假。

  • 汕尾产假一共多少天?

    汕尾产假天数:顺产产假178天,难产、剖宫产208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

  • 汕尾职工生育津贴的假期天数怎么算

    《广东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已经2021年7月16日十三届广东省人民政府第153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1年10月1日起施行。

  • 汕尾职工生育津贴怎么算

    《广东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已经2021年7月16日十三届广东省人民政府第153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1年10月1日起施行。

  • 汕尾职工生育保险享受待遇调整2021

    汕尾市职工生育保险2021年10月1日起执行新规定,落实 “两险”合并实施、支持三孩政策等,服务国家人口政策调整大战略,维护女职工生育保障权益。

  • 汕尾女职工终止妊娠享受生育津贴的产假天数调整2021

    汕尾市职工生育保险2021年10月1日起执行新规定,落实 “两险”合并实施、支持三孩政策等,服务国家人口政策调整大战略,维护女职工生育保障权益。

  • 2021汕尾城镇职工生育保险缴费基数

    2021年7月13日,汕尾市医疗保障局,汕尾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汕尾市税务局发布了关于公布我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的通知。

  • 汕尾城镇职工医保和生育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调整最新消息

    2021年7月13日,汕尾市医疗保障局,汕尾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汕尾市税务局发布了关于公布我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的通知,具体详见下文。

  • 汕尾职工生育保险10月1日起执行新规定

    汕尾市职工生育保险2021年10月1日起执行新规定,落实 “两险”合并实施、支持三孩政策等,服务国家人口政策调整大战略,维护女职工生育保障权益。

  • 汕尾生育保险参保办理指南

  • 汕尾市关于生育保险应遵循的计划生育对象

    本地宝小编专门为大家采集了汕尾市关于生育保险应遵循的计划生育对象,大家如需办理生育保险事物可参考该文章内容,希望大家办事顺利。

  • 汕尾市关于生育保险应遵循的计划生育政策

    本地宝小编专门为大家采集了汕尾市关于生育保险应遵循的计划生育政策,大家如需办理生育保险事物可参考该文章内容,希望大家办事顺利。

  • 热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