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条件
1、 机动车驾驶人户籍迁入本市申请换证的;
2、 持有外省市车辆管理所核发机动车驾驶证的机动车驾驶人,在本市暂住申请换证的;
3、 经查询全国公安交通管理信息系统,确认外省市核发的机动车驾驶证是真实有效的,有关信息相符,并符合相关规定的;
4、 申请人违法行为记分记录未达到12分的;
5、 机动车驾驶证未被依法吊销、注销或撤销的。
办理材料
1、《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
2、机动车驾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
3、机动车驾驶证
4、照片:持证者本人近期免冠、白色背景的彩色正面相片(校正视力者须戴眼镜),其规格为32mm×22mm(1寸相片),人头部约占相片长度的三分之二。分辨率为300dpi。
办理流程
1、受理、缴费
2、领取驾驶证
办理地点
办理时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