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相关人员参加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组织的“大湾区青年就业计划”,按计划在我省就业创业符合条件的人员可申请汕尾大湾区青年就业计划生活补助。
大湾区青年就业计划生活补助。
补贴条件:
1.相关人员参加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组织的“大湾区青年就业计划”。
2.处于计划实施期间,按计划在我省就业创业。
补贴对象:符合条件的人员。
补贴标准:每人每月1000元。
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18个月。
所需资料(一式一份):
(1)《大湾区青年就业计划生活补助申请表》(表17);
(2)符合条件人员基本身份类证明(电子证照核验);
(3)符合条件人员出勤记录。
应核验信息:是否属计划参加人员.
申请程序:补贴对象在本补贴项目实施地区参加大湾区青年就业计划的,可于计划实施期间,向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出补贴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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