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单位,经该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工会讨论通过(有上级主管部门或上级单位的,还需提供经上级主管部门或上级单位审批同意)经管理中心审核,报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后,可以降低缴存比例或者缓缴。
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单位,经该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工会讨论通过(有上级主管部门或上级单位的,还需提供经上级主管部门或上级单位审批同意)经管理中心审核,报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后,可以降低缴存比例或者缓缴。待单位经济效益好转后,再提高缴存比例或补缴缓缴。有上级主管部门或上级单位的,还需提供经上级主管部门或上级单位审批同意。
申请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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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办理说明
可电子证照获取的材料申请人可不提供,如无法获取,则需要提交材料。
申请材料
1.单位经办人身份证件
2.经公示后的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决议
3.《住房公积金缓缴表》:点击下载
咨询方式
0660-3334223
办理窗口
汕尾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综合窗口
办理地点:汕尾市城区S241汕尾城乡金融中心大厦北侧约40米汕尾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综合窗口(159-164号)
办公电话:0660-3828201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法定假期除外)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位置指引:乘坐公交112路、6路在深汕中心医院东门站下,步行560米即达市政务服务中心。